奇怪的鹦鹉增加了

Patchwork(莱姆斯中心向)

Summary:也许,每一次再见,都是为了更好地再见

つ一个小脑洞,原著时间线

つ有卢唐

つ全文共3263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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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毕业那天,詹姆故作豪放地灌下一大杯黄油啤酒,泡沫顺着嘴角把领子浸得湿透。然后他宣布自己有了个好点子:

“穿过的校服不要扔!十年后搞一次毕业纪念会,穿着校服,回忆咱掠夺者的峥嵘岁月,那叫一个……”

“可,可到时候我们还能穿下吗?”彼得细声细气地叫道。

“谁知道呢?万一我们中有谁长出了啤酒肚……尖头叉子,你确定到时候的景象不会把莉莉跟小叉子们吓个半死?”西里斯嘴巴上说着,却重重点了点头……

莱姆斯抖了抖床上铺着的三套校服,眼前浮现出当天的画面。不知怎的,他也同意了这个傻透了的约定。

可惜这约定注定无法实现了。不如拿它们来做些更……实用的东西。

詹姆和莉莉走后的第一个满月过得尤其艰难。那天的狼尤其暴躁。早上他浑身淌着血醒来,发觉自己不知怎的挣脱了前一天设下的铁链,把放在不远处的衣服撕成了碎片。

没有别的布料,只能牺牲校袍了。

他先从自己那件下手,半天过后,黑红相间的格兰芬多院服变成了散落在袍子各处的补丁。原本缝在胸口的狮子,现在栖息在他的右肩。

他知道这么想很荒唐,可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,自己感受到了些许勇气。活下去的勇气。狮子的图案好像真的烙在了肩膀上,带给人一丝温暖。

他开始学着不把精力放在已经发生的不幸上,而是把思绪放在更为遥远的过去,当他们还无忧无虑肆意张扬的岁月。他总是低头,看着一身补丁,提醒自己:我曾经幸福过。

一夜之间,他不再有家,成了大千世界游荡的孤魂。唯有回忆作旅伴,此心安处是故乡。

2

他在灯下缝补着破碎的袍子。刚写好的辞职信搁在不远处的桌边,未干的墨迹在火光里闪闪发光。

一时大意的后果,总是严重不已。明明差一点,就差一点……

佩迪鲁跑了。他钟爱的工作没了。现在他还得揉着酸痛的眼睛补衣服,因为变形的那一刻它就被大卸八块了。

还好,西里斯活着。真真正正、不掺半点假地活着。

还有哈利。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,短短十年竟能让一枚胖乎乎的小肉团子长成一个如此勇敢、身负重任的年轻人。

这些事实,就像当年校服做成的补丁,覆在他千疮百孔的心上,时刻提醒他:这世上还有光。

3

“你管这玩意儿叫衣服?!”西里斯望着自己手中经过无数次缝补、已经看不清原本颜色的袍子,扬起一边眉毛。

“凑合着点吧,大脚板,我想阿兹卡班的监狱装不该是你的菜。再说你手上拿着的是我最好的一件了。”莱姆斯原地转了个圈,向好友展示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,这一件比对方手上拿的更破旧、补丁更多。

“等老子正名了,第一件事情就是到摩金夫人那儿买件真正的袍子。还有你(他戳了戳莱姆斯),你也得跟着我一起去。这,这简直是——一团乱布!”

“一团乱麻。”他翻了个白眼。“而且,”他神神秘秘地眨眨眼,“我的每件衣服都是缝着回忆的。”

几分钟后。

“月亮脸,这就是你把我的校服剪了当补丁的借口?!”

“我可是公平公正,你的、我的,还有彼,啊呸,那啥叛徒的,都——嗷,疼疼疼疼疼!别打了,疼疼疼疼疼……”

4

他们又吵了一架。准确来说,是她又揪着自己吵了一架。他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让她明白事理,她是个傲罗,本该很聪明的。于是他就这么说了。

“真巧啊,教授,”如果讽刺能伤人,他早该被她的话语千刀万剐了,“我也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的。我怀疑我把口水说尽,你也不会明白:我不在乎,以前不会,现在不会,以后也不会。”

“我都说过一万遍了,明明有更多更好的选择,你——”

“我之前从来没注意到,你肩上的补丁上有只狮子。”她喃喃自语道。“也许你的衣服都比你更有格兰芬多精神。”

说罢她转身离去,瘦小的身影在萧瑟的秋风中颤抖,头上戴着一只色彩斑斓的毛线帽,更衬得头发了无生气,帽子上的绒球随着她的步子一摆一摆。

他朝着她的背影伸出手。他真想把她拢进怀里,这样她就永远不会再冷了。他们就永远不会再冷了。

可他只是叹了口气,任由手臂泄气般垂了下去。

5

“呀,莱姆斯,你的袖子破了。”

他抬起胳膊,发现右臂手肘处确实破了个大洞,边缘被烧焦了。他想起之前跟食死徒战斗的时候很险地避开了一个杀戮咒——也许他躲避得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及时。

那时战斗就快结束了,斯内普就快下楼了,邓布利多就快……

不行,他不能想这个。一切并没有结束,生活总是有盼头的,他现在站在她的公寓里就是最好的证明。他们谈了,他保证自己会遵从自己的内心,让两人都在这无比灰暗的乱世中多一点幸福的。他努力收起眼中的悲戚,冲泡泡糖粉色头发的女巫耸耸肩,露出一抹微笑:

“Darn it then.”*

朵拉的眉毛都扬到天上了:“我没听错吧?莱姆斯·卢平居然会口吐芬芳了?”

“我是指它的本义。这洞有点大,没法直接缝了,所以补丁……”

“等一下,我去去就回!”女巫忽然眼前一亮,蹦蹦跳跳地冲进了卧室里。隔着一堵墙都能听见她翻箱倒柜、撞倒床头台灯的声音。过了一会儿,她终于钻了出来,手上拿着一件款式极其眼熟的黑色袍子,袖口袍角镶着明黄色的边。她把衣服举到他面前,他才看清胸口处缝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獾。

“这件校服我老早之前就穿不下了,扔了又觉得可惜。现在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衣生归宿!”

“朵拉,我觉得这不……”

“闭嘴吧你。你身上只补了自己院的,分明是偏心。依我看,如果有什么比格兰芬多的一腔热血更能给人温暖的话,那肯定是赫奇帕奇的热心肠。

毕竟,我们是温暖到骨子里的人啊。”

于是,在莱姆斯那件本来就已经打满补丁的巫师袍上,又添上了一只小獾。

他的回忆和她的交织在一起,是他们决定共度余生的最好证明。

6

安多米达将衣柜门拉开一条缝,又犹豫地关上了它。里面的内容已经深深刻进她的脑子里,有时候就连睡梦中都会幽灵般浮现在眼前。

一件麻瓜式样的淡蓝色衬衫。一件鲜红的傲罗袍。一件白色T恤,上面印着古怪姐妹某次演唱会的标题。一只色彩斑斓的毛线帽。一套灰色巫师袍,手肘、袖口、边角处打满了补丁。

她深吸一口气,伸出一只发颤的手,再次打开了柜门。衣服还挂在那儿,样子、顺序从来没有变过。

她决定了。虽然许多人都劝她尝试与过去道别,就像多年以前她离开布莱克祖宅时那样。可是尽管她无可否认自己对家人有过爱,对于血统的不同看法还是让她与他们中的多数始终有一道隔膜。比起贝拉和西茜,她更爱泰德和尼法多拉。而与自己至亲之人告别,往往难于登天。

于是,她决定不再无谓地试着和过去说再见,她要努力微笑着,看着它们,轻声说出:“你好啊。”

一个星期后哈利·波特满面春风地敲响唐克斯家大门,臂弯里夹着一件红色袍子。蓝绿色头发的小男孩咚咚咚飞奔下楼,冲自己的教父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。

“泰迪,你猜怎么着?”他挥了挥手中的衣服,“我通过考核啦!明天我就可以穿着这件制服高高兴兴去上班,再也不用听德力士说风凉话一样叫我’那个叫波特的菜鸟学员’了。”

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见傲罗制服,是在1995年暑假留宿格里莫广场的时候。某次凤凰社开会,唐克斯穿着一袭红袍,风风火火闯进来,差点儿在巨怪腿伞架上绊了一跤。

“我天天天天,要迟到了啊啊啊啊,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跑来了啊啊啊啊,去你的斯克林杰害得我加班啊啊啊啊!!!!

他记得自己当时冲着女傲罗竖了下大拇指,说了句“哇,好酷的衣服”,后者笑了笑就匆匆进了厨房。

而现在,他坐在沙发上,属于自己的制服整整齐齐叠好放在茶几上,手上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。他一边小口啜饮,一边看着安朵米达在桌子对面聚精会神地缝补着什么东西。

“好了,终于做完了。”黑褐色头发的女人眉眼笑得弯弯,将白色的兔子玩偶递到哈利手上。“这是给泰迪的圣诞礼物。他会喜欢的,不是吗?”

小小的兔子确实很可爱,穿着一件微缩的淡蓝色衬衫,面料出乎意料地柔软,似乎是旧衣服剪裁而成的。玩偶的背后,围着一件鲜艳的红披风,为其增添了一分英姿飒爽。

等等……披风的触感有点熟悉?

他疑惑地看了看身边的傲罗袍,又用手捻了捻小兔的披风。他猛地抬起头,目光对上安多米达的眼睛:

“您……?”

女人郑重地点点头,眼里藏着悲伤,但更多的是决心与希望。

毕竟,把所有的旧物堆在一起,就占领了时光。也许,每一次再见,都是为了更好地再见

那年圣诞节,泰迪·卢平收到了两个玩偶:一只小白兔、一头大灰狼。

小白兔披着红披风,看上去威风极了。

大灰狼身上套着一件五颜六色的毛线衫,身上打着几块补丁。一块上面有半头狮子,另一块缝着一只獾,摸起来好温暖。

END

*一个用得很烂的双关(Darn本义为补衣服,但也可以用作Damn,该死的委婉替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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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了“99次再见”展览,展品是将旧物改造成的新物件。想到前两天刷到的一篇文中,唐克斯问莱姆斯校服还在不在,莱回答说全变成补丁打在自己大衣上了;脑中忽然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,遂写之。

(写到结尾,莫名想起绘本《爷爷一定有办法》,很温暖的故事⁄(⁄ ⁄ ⁄ω⁄ ⁄ ⁄)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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